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全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湘建办〔2009〕85号
???? 为加强我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进一步充分发挥科技项目引导行业技术进步、提高创新能力的作用,决定启动2009年度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和研究重点
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属于《2009年度湖南省建设科技计划重点支持领域》(见附件1)确定的范围,并按科研开发与软科学研究分别进行申报。
科研开发类项目应着重研究当前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瓶颈问题,对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和开发基础,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软科学研究类项目应着重研究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等重大问题,为行业发展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建议;对建筑节能关键技术标准的编制和已列入国家或行业标准编制计划的在编标准项目,优先立项并给予补助。
对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形式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二、?项目申报与受理
1.?申报单位下载并填报“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3)(下载地址:湖南建设网www.hunanjs.gov.cn或湖南建设科技网www.kjc.hunanjs.gov.cn)。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项目的审核、推荐、汇总。省属和中央在湘单位申报项目直接报送省建设厅。
2.?受理日期:9月15日—10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受理地点:湖南省建设厅科技处(长沙市解放中路88号办公楼208室;联系人:陆承贵? 朱浩;联系电话: 0731-82212810,邮箱地址:hnjskjjh@126.com)。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不在本年度科技计划重点支持领域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推荐申报。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研究项目相匹配的条件,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申报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在课题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应是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发工作的负责人;已承担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但仍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项目。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申报项目不得与在研或已结题的省级计划项目相重复。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配套经费来源能够落实。
附件:1. 2009年度湖南省建设科技研究重点支持领域
2. 科研开发项目申请书
3. 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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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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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9年度湖南省建设科技计划重点支持领域
???? 一、科研开发:
???? 1、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技术;建筑通风、遮阳技术;地源热泵、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建筑节能现场检测技术;绿色建筑集成技术;建筑节能与科技信息化管理技术;
???? 2、城市供水水质深度处理技术;城镇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城市生态园林绿化树种培育技术。
???? 3、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技术;
???? 4、城乡规划成果信息化管理技术;农村危房鉴定、改造(修缮)技术;
???? 5、施工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管理技术;钢结构工程防灾减灾与设计;
???? 二、软科学研究
???? 1、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策略研究;
???? 2、长株潭城市群住宅产业化发展研究;
???? 3、建筑业产学研结合研究;建筑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研究;
???? 4、建筑节能标准编制;已列入编制计划的在编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和产品标准。
